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2025·12月版)

ICP 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

ICP 主办者基本信息(由 ICP 主办者填写)

  • ICP 主办者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
  • ICP 类型:□单位 □个人
  • ICP 域名/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(APP、网站填写域名;小程序、快应用填写服务名称)

以下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内容”由报备服务单位填写。

一、主体信息核验内容

核验 ICP 主办者、ICP 负责人的证件资质(当 ICP 主体类型为“个人”时,仅需核验个人证件资质),请在已核验的对应证件下打“√”。

  • 单位证件资质: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□营业执照 □事业法人证书 □社团法人证书 □军队代号 □其他
  • 个人证件资质:□身份证 □户口簿 □军官证 □港澳台胞证 □护照 □其他
  • ICP 主办者、ICP 负责人证件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  • 是否留存 ICP 主办者、ICP 负责人证件复印件:□是 □否
  • 是否当面采集并留存 ICP 负责人照片:□是 □否

二、负责人信息核验内容

  • ICP 负责人手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  • ICP 负责人应急联系电话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  • ICP 负责人电子邮箱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  • ICP 负责人通信地址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
三、ICP 信息核验内容

  • ICP 名称报备信息是否规范:□是 □否
  • 域名报备信息是否正确(小程序、快应用无需填写此项):□是 □否
  • ICP 服务内容/项目报备信息是否正确:□是 □否
  • 是否有前置审批文件:□是 □否(如有前置审批文件,请在对应类别下打“√”)
    • □新闻 □出版 □药品和医疗器械 □文化 □宗教 □网络预约车 □教育 □校外培训 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□互联网金融

四、接入信息报备内容(小程序、快应用无需填写此项)

  • 本单位是否正确报备接入信息(含“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”“接入方式”“服务器放置地点”“IP 地址”):□是 □否

五、书面文档留存

  • 是否留存 ICP 备案信息书面文档:□是 □否

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(由报备服务单位、ICP 主办者签署)

本单位(报备服务单位)已仔细阅读《ICP 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填写说明,对说明内容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,愿意遵守其全部要求。承诺已对《ICP 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中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内容”所填写的核验记录真实有效。

  • 核验人签字: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(报备服务单位):____________________
  • 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
本人(本单位)已履行 ICP 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手续,确认以上填写信息及核验记录真实有效,并承诺上述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即及时更新;同时愿意承担因 ICP 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而被采取的停止接入服务、下架、注销备案、取消预置等相应处理措施。

  • ICP 负责人签字: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(申请单位):____________________
  • 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
《ICP 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填写说明

  1. 本核验单依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》以及《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》制定(以下简称《核验单》)。《核验单》一式两份:一份由接入服务单位留存,另一份上报 ICP 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。
  2. 接入服务单位应将《核验单》、当面核验后留存的 ICP 主办者及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、采集的 ICP 负责人照片,以及企业系统中的 ICP 备案信息书面文档共四份材料配套保存,以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检查。
  3. 由接入服务单位核验人员负责核验并填写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内容”(在“□”内打“√”),并签署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”;ICP 主办者负责填写“ICP 主办者基本信息”,并签署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”。填写时请统一使用蓝色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。
  4. 核验“主体信息核验内容”时,若 ICP 主办者为单位,则在填写“核验 ICP 主办者、ICP 负责人证件资质”时,须同时对主办者的“单位证件资质”与负责人的“个人证件资质”作出相应选择;若主办者为个人,则仅需填写“个人证件资质”。
  5. 核验“ICP 信息核验内容”中的“ICP 名称报备信息是否规范”时,应以《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》作为核验标准。
  6. 核验“ICP 信息核验内容”时,若 ICP 主办者拟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宗教、校外培训、文化、网络预约车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互联网金融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须一并填写“前置审批文件内容”类别。
  7. 各接入服务单位的 ICP 备案信息核验人员,须在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”的“核验人签字”处签字并记录《核验单》的填写时间,否则该《核验单》无效。
  8. 各接入服务单位须在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”的“单位盖章”处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该《核验单》无效。
  9. ICP 负责人须在“ICP 备案信息核验承诺”的“ICP 负责人签字”处签字并记录时间,否则该《核验单》无效。
  10. 小程序、快应用无需填写域名及接入信息相关各项。
  11. 《核验单》印制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《核验单》内容进行调整,并有义务及时向各接入服务单位发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