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ICP备案规则
在福建省办理 ICP备案,通信管理局对主体负责人资质、接入变更以及材料格式均有明确规定。以下整理福建省 ICP备案 的主要规则与所需材料,帮助站长提前做好准备。
一、备案重要规则
- 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,非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主体负责人办理备案。
- 网站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法定代表人;如网站负责人并非法定代表人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。
- 网站备案生效开通后,须在页面底部展示备案号,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二、新增接入备案规则
主办单位名称须与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;若不一致,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才能办理接入,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先注销原备案,再重新提交申请。
三、备案材料清单
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彩色电子版照片,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:
-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(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。
-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,例如身份证电子版(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)。
-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,要求同上,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。
-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有效期半年;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清晰可辨,签字不得使用连笔字。
- 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片,须按接入商要求以纯色或指定幕布为背景现场采集。
四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
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:0591-283557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