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ICP备案规则
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对 ICP备案 有其特有的承诺书要求和网站可访问性规定。以下整理广东省办理 ICP备案 的关键规则和所需材料,供站长参考。
一、备案重要规则
- 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,非法定代表人不得办理备案。
- 提交备案申请时需附上《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》,该承诺书下载链接可参见广东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页面。
- 备案成功并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必须保持可访问状态,同时须在页面底部展示备案号,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二、新增接入备案规则
接入备案信息只需符合广东省现行管局规则即可先行办理,接入成功后再进行信息变更。
三、备案材料清单
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彩色电子版照片,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:
-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(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。
-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,例如身份证电子版(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)。
-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,要求同上,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。
-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有效期半年;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清晰可辨,签字不得使用连笔字。
- 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片,须按接入商要求以纯色或指定幕布为背景现场采集。
四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
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:020-876283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