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ICP备案规则

海南省 ICP 备案规则详解

各地通信管理局对 ICP 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材料清单存在差异,站长在申请前有必要提前了解目标省份的细则。以下整理海南省 ICP 备案的关键规则与材料要求,供办理时参考。

备案核心规则

  • 主体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法定代表人;如由他人担任,须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。
  • 网站上线后,须在页面底部展示备案号,并将其链接指向工信部备案信息查询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
新增接入的处理方式

已完成接入备案的信息只要符合本地管局的当前规则即可直接使用,待接入生效后再统一办理变更手续。

需要准备的备案材料

  1. 主办单位的有效证件(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),需加盖单位公章,例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。
  2. 主体负责人的有效证件(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),加盖单位公章,如身份证电子版;使用身份证的,其剩余有效期须超过 3 个月。
  3. 网站负责人的有效证件,要求与上一条一致: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、加盖单位公章,身份证剩余有效期同样需大于 3 个月。
  4.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有效期为半年。核验单中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需清晰可辨,签名不得使用连笔字体。
  5. 按接入商要求提交以指定幕布为背景的现场核验照片,作为网站负责人身份核实的凭证。

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:0898-665501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