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ICP备案规则

湖北省 ICP 备案规则详解

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主体资格、联系方式及材料格式均有明确规定,本文汇总湖北省 ICP 备案的核心要点,帮助站长高效完成材料准备。

备案核心规则

  • 备案主体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,非法定代表人不予备案。
  • 网站负责人栏应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;如网站负责人并非法定代表人,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。
  • 主办单位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信息中填写的应急联系电话,应为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以外的第三方联系人手机号码。
  • 备案成功并上线的网站,须在页面底部展示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
新增接入的处理方式

新增接入的主办单位名称须与原备案信息保持一致;若不一致,需先在原接入商处完成变更备案,或注销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。

需要准备的备案材料

  1.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或彩色复印件,并加盖单位公章,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;文件大小控制在 100K 至 200K 之间,分辨率不低于 1500×1100。
  2.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或彩色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,如身份证电子版;文件大小同样为 100K 至 200K,分辨率不低于 720×1280;身份证需确保剩余有效期大于 3 个月。
  3.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或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,格式要求与上一条一致(100K–200K,分辨率不低于 720×1280),身份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。
  4.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有效期为半年;核验单中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清晰可辨,签字不得使用连笔字。
  5. 按接入商要求提交以指定幕布为背景的现场核验照片,作为网站负责人身份核验依据。
  6. 若单位业务范围未明确是否涉及教育培训,但实际从事教育相关业务的,需在备注中注明“不涉及校外培训”;若业务范围涉及教育培训但实际不开展相关业务的,需另行提供承诺书。

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:027-87796822、877968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