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ICP备案规则

重庆市对 ICP备案 的审核较为严格,尤其在主体负责人资质与核验单时效方面有独特要求。以下是重庆市 ICP备案 的核心规则和材料准备说明,供站长办理前查阅。

一、备案重要规则

  • 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,不接受非法定代表人作为主体负责人办理备案。
  • 网站负责人一栏原则上应填写法定代表人;若确需由非法定代表人担任网站负责人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。
  • 网站备案生效并开通后,须在网站底部展示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  • 网站建设方案书:同一主体名下备案的域名前缀数量达到或超过 30 个时,需要为每一个域名分别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。

二、新增接入备案规则

主办单位名称、证件号码及负责人信息必须与原备案信息完全一致;若信息不一致,需先在原接入商处完成变更备案,或注销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。

三、备案材料清单

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彩色电子版照片,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:

  1.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(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。
  2.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,例如身份证电子版(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)。
  3.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,要求同上,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。
  4.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注意该核验单在重庆的有效期仅为一个月;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须清晰可辨,签字不得使用连笔字。
  5. 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片,须按接入商要求以纯色或指定幕布为背景现场采集。

四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

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:023-685838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