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ICP备案规则
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对 ICP备案 的审核规则较为细致,涉及事业单位复审、域名证明以及照片规格等多项具体要求。以下梳理贵州省办理 ICP备案 的关键规则和材料清单。
一、备案重要规则
- 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,非法定代表人不得办理备案。
- 网站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法定代表人;如网站负责人并非法定代表人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。
- 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提交的《事业单位网站资格复审申请表》中,“机构编制部门意见”一栏须加盖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章。
-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申请 ICP备案 须提供域名证明,且域名持有者名称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。
- 网站备案生效开通后,须在页面底部展示备案号,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二、新增接入备案规则
主办单位名称、证件号码及负责人信息须与原备案信息保持一致;若不一致,需先到原接入商办理变更备案,或注销后重新备案。
三、备案材料清单
-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照片或彩色复印件(须加盖单位公章),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。图片大小需在 100K 至 200K 之间,分辨率不低于 1500×1100。
-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照片或彩色复印件(须加盖单位公章),如身份证电子版。图片大小需在 100K 至 200K 之间,分辨率不低于 720×1280;若证件为身份证,须确保有效期大于 3 个月。
-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,规格要求同上(图片 100K–200K,分辨率不低于 720×1280,身份证有效期须大于 3 个月)。
-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有效期半年;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栏须加盖单位公章,印章清晰可辨,签字不得使用连笔字。
- 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片,须按接入商要求以纯色或指定幕布为背景现场采集。
四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
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:0851-88131571